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新疆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11月8日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丁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张伟东主持,邀请了社区工作人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了听证。
在案件公开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在场人员阐述了案件事实、诉争焦点及理由,介绍了需要听证的问题。侦查人员从案件侦办经过、发案原因等角度进行了介绍。听证员听取了案情介绍后,就案件相关问题进行了积极提问,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听证会评议阶段,社区工作人员、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进行了认真评议,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会后,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张伟东表示,今年我院以公开听证方式审查了民事、刑事案件共六起,充分让民意有序进入司法,激活司法的沟通理性,把人民群众社会日常生活经验和朴素正义观与检察官专业的法律判断相结合,保障司法的公共理性。一方面,通过公开听证,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听证员独立发表的客观、中立的第三方意见,能够帮助检察机关更加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另一方面,听证会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有利于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人民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