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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件听证,奏响知识产权保护 “最强音”
时间:2025-01-13  作者:  新闻来源:天山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以案件听证,奏响知识产权保护 “最强音”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履行《中国检察听证网建设方案》《检察机关听证室建设技术指引》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质效,2025年1月9日,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曹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拟相对不起诉一事召开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公安机关承办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代表、知识产权权利人代表,对听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充分评议。为充分听取知识产权权利人意见,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其他省份难以前往新疆的现实问题,检察机关特别安排以“线上”方式邀请知识产权权利人代表参会。本次听证使用多屏同步显示、互联网实时接入、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让公开听证更加公开,让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声更加便捷。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案情及认定事实的证据,阐述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充分阐明各自观点和理由。同时,听证员与承办检察官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再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告知其要深刻吸取教训,自觉维护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后期还会进行行政处罚,要继续配合行政机关做好相关工作。犯罪嫌疑人也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保证今后一定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并当场向权益受侵害的知识产权权利人道歉。知识产权权利人代表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就每案所涉及的侵权行为发表意见。经过集体讨论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相对不起诉意见。


此次听证会邀请知识产权权利人全程参与听证,充分听取知识产权权利人意见,让其全面了解检察机关作出法律决定的过程和理由,切实提升个案办理效果。接下来,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深度耕耘检察听证这一有力 “田地”。一方面,借助听证会的公开透明平台,将案件定性依据,证据审查要点,以听证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多措并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另一方面,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水平,以法律为准绳,以公正为导向,力求在每一个知识产权保护案件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辖区营造出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产权的优良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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