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充分展示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成效,促进司法实践与环境资源保护法课程相融合,充分展示公益诉讼检察环境履职成效。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应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邀请,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副主任韩启豪在财经大学法学院开展检察环境公益诉讼实务讲座。
本次讲座中,深入浅出地对检察机关四大职能、十大业务进行介绍,并根据公益诉讼相关理论知识和实务案例对环境行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实务问题进行了讲解。讲座中运用大量生动的案例,向师生详细的解答了公益诉讼的类型,环境公益诉讼的意义,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内,有的公益损害通过事后救济难以弥补或通过事后修复很难达到弥补效果,因此,在公益现实损害没有发生之前就及时保护,防患于未然,才能真正实现公益保护的目的。
通过公益诉讼进校园,把“环境保护”由生活化的视角转入法律视野,使同学们对检察机关有了更深刻了解,对公益诉讼的职能和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更深认识,也激发了同学们的公益保护意识,营造了大家合力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效果,带动了同学们研究环境公益诉讼的学术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