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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检报告|深度解读】公益诉讼检察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
时间:2025-02-10  作者:  新闻来源:乌鲁木齐检察  【字号: | |

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在两级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强力推动下,一笔达1126.93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成功被追缴,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彰显了公益诉讼检察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规范使用方面的重要作用。

市院、米东区检察院通过向相关单位调取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资料,查明米东区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的补助资金中有1126.93 万元工程款和前期费未按进度及时支付,导致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完工,对土地利用、粮食种植造成不利影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米东区院于2024年4月11日立案,5月27日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截止7月底,未按时支付的1126.93 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成,进展缓慢的施工标段已全面完工,经验收合格投入种植作物。

为进一步深入排查,市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矢量数据和三调数据进行套图比对,对全市20个高标准农田项目逐个形成“土地现状示意图”“土地项目位置示意图”以及“土地现状分类表”,发现全市高标准农田存在大面积“非农化”“非粮化”、选址不规范、撂荒的问题线索。市院专班及时将问题线索推送至相关基层院专班,各专班将问题线索建册,形成“一项目一册”,利用两个月时间对所有项目开展全覆盖踏勘摸排,明确了建后管护不到位、“非农化”“非粮化”、选址不规范、撂荒、建设质量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并通过拍照、询问笔录等方式固定证据,以磋商和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为提升线索筛查和案件办理效能,乌鲁木齐县检察院和达坂城区检察院在市院和法警队的协助下借助“无人机”航拍技术,进一步明确了辖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选址不规范以及建设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区域面积,充分发挥了科技对公益诉讼办案的引领助推作用。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推动解决选址不规范情形4000余亩、“非农化”“非粮化”地块已改善783.7亩、清理高标准农田污染固体废物和农膜 4000.6吨。这一系列举措有力推动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范化、精准化发展,提升了农业生产基础水平,保障了耕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稳步推进。

下一步,市院将持续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深化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审计等行政部门在高标准农田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助推形成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管理格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检察之力守护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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