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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疆首例飙车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时间:2016-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5日,由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许涛、许鹏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两名被告人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这是全疆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首例因飙车行为引发的危险驾驶案。

  2015年7月18日1时16分许,被告人许涛、许鹏分别驾驶两辆小型普通客车,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街大桥路段相互追逐竞驶。经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案发时的两名被告人驾驶车辆的车速均超过此路段规定时速50%以上,已达到情节恶劣。

  庭审中,公诉人结合展示的案件证据与相关法律文书的PPT,从法理、证据、情理三方面一一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收到较好效果,市属各交警大队等近百人观摩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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