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检察机关第二个司法体制改革
试点单位在我市正式启动
4月13日下午,沙依巴克区检察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会,标志着沙区检察院正式成为新疆检察机关第二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在我市拉开序幕。启动会由自治区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韩伟主持,自治区院党组成员、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张彩霞对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政协副主席、沙依巴克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院党组书记刘明、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冯剑先后作了表态发言。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昊,沙区政法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等单位领导,全市其他基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和沙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在动员会上,韩伟主任宣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主要任务、目标和要求,其中检察官员额均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内,并适当留有余地;85%的人员力量配置到办案一线;机构设置采取大部制,按照“一局六部”设置;并列举了办案人员应当承担司法责任的11种行为。韩伟主任强调,沙区检察院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以中央深化司改工作精神为指引,在“快”字上做文章,在“实”字上见成效,在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方向、符合司法规律”的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推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为全疆检察机关开好头、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切实抓好当前司法办案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冯剑代表全院干警作了表态发言,一是始终坚定信心,发挥好统筹领导、组织推动作用,切实担当起改革试点的主体责任,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试点工作,当好检察改革的排头兵;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改革配套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既符合上级要求,又契合我院实际;三是突出改革重点,注重全局、协调推进,努力形成好的经验和做法。
市院党组书记刘明表示,将紧紧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依法有序开展、坚持符合司法规律、坚持立足首府检察实际”等四方面,全力、全程指导沙区检察院推动司改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监督督导,及时向自治区院报告市院指导、跟踪、掌握改革进展等情况;着力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宣传报道工作,为推进司改工作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不断凝聚改革合力。
李新华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央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区委、区政府将紧紧围绕司改要求,全力配合检察院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折不扣的把各项配套措施落到实处,为检察改革提供有力保障。李新华书记强调,沙区检察院要认清改革形势,提高思想认识,把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持之以恒的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进程,为全疆司法体制改革积累成功经验。
自治区院党组成员、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张彩霞对沙区检察院改革试点前期准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理解改革,在全院形成“早改革早受益、早改革早发展”的共识,真心拥护和参与到改革中来。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攻坚克难,科学设计方案,最大限度调动干警积极性,让老同志安心、让年轻人有希望,稳妥有序推进改革。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在赋予检察官权力的同时,规范检察权运行机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四是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切实承担起试点工作的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带头推进,及时向上级院汇报试点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保持信息畅通、上下互动,确保司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报告改革试点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努力争取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会后,自治区院、市院领导与沙区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沟通座谈会,就改革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一步探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