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该项制度,近日我院未检部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联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对辖区内近三年符合犯罪记录封存条件的21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封存情况进行复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3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不到位,导致涉罪未成年人就业、生活遭受困难的情况,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存在的问题立刻整改,并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本次检察建议的发出,推动了相关部门依法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效保障了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的权益。今后,我院将持续凝聚公、检、法、司各方保护力量,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持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