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因时制宜,依托“首府e检通”,采用“云端”办案模式,全面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发挥参与优势及时变更羁押措施,既落实了疫情防控期间的要求,又展现了检察工作的便捷、高效、规范、透明,同时也推动了检察工作质效和检察公信力的双提升。
此次“线上羁押必要性审查”与传统模式不同,远在山西省的被告人家属通过“首府e检通”小程序的远程移动互联技术,打破了空间限制,在系统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模块内上传了身份证件、户口本、申请书照片等资料,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了其已经认罪认罚、退赃等情况后,决定向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目前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已同意建议,决定根据疫情实际管控情况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疫情期间通过“首府e检通”及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有效避免了羁押成本高、不利于犯罪改造的实践弊端,有效减少了因不必要的羁押所带来的突出问题,真正彰显了司法谦抑的精神。今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利用好“首府e检通”的多种“云端”办案模式,在积极保障疫情防控、参与服务社会大局的同时,督促每一位检察官把法律的公平正义转化为人民群众认可的公平正义,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