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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忠魂 强素质 塑形象】【县院动态】公益诉讼检察护送英烈“归队”
时间:2023-08-04  作者:  新闻来源: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助力零散烈士“忠魂”迁葬陵园


苍松肃立,翠柏静哀。近日,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内,举行了烈士遗骨迁葬仪式。烈士集中安葬现场庄严肃穆,礼兵整理烈士骨灰盒并覆盖国旗、奏国歌,烈士亲属和礼兵分批次护送烈士遗骨至安葬区安葬。去年以来,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助力12位县域烈士迁葬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


落实代表建议,全面调查核实

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呼吁加强烈士权益保护,指出上世纪50年代,兵团筑路人为修建乌鲁木齐至库尔勒公路(称乌库公路,即216国道),穿高原、翻达坂、通天堑,经过多年奋战,横贯天山的乌库公路全线通车,部分先烈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然而这些英烈墓地散落各处鲜有人知。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线索,以高度的公益保护敏锐性,组织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组建专案组对县域内零散烈士墓进行实地勘测,共发现14座零散烈士墓地,并且烈士墓地、烈士纪念碑等纪念设施普遍环境脏乱、杂草丛生,部分散葬墓地老旧风化严重,还存在管理职责交织、维护经费不足、管理混乱等问题,急需抢救性迁葬。以上问题影响了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肃穆的氛围,红色资源宣传教育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全面履职

针对调查核实的情况,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乌鲁木齐军事检察院会同有关行政机关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磋商,并向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县域内零散烈士墓按“先行就地维护、收集档案资料、烈士寻亲宣传、深度评估研判、集中迁葬入园”的零散烈士保护工作思路进行初步修缮维护,并对部分碑文不清、损毁严重、无法确认烈士身份或身份信息缺失的烈士墓积极开展寻亲工作。军事检察院也积极与相关部队单位协调,将部队管理的8座零散烈士墓移交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统一集中管理。

推进机制建设,强化协同联动

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与军事检察院、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组成专项工作组,前往216国道烈士陵墓开展祭奠活动,向英烈致悼词、献鲜花,对烈士墓进行了祭扫,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建立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联系会议、协助调查等方面联动。对破损严重的烈士墓立即申请资金开展抢救性保护;对县域零散烈士墓分别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召开现场联系会议,就进一步做好零散烈士保护工作进行集体会商讨论,决定对县域内12座(总数14座,其中1座为空墓、1座由家属申请迁入内地烈士陵园)及其他区县8座零散烈士墓迁入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进行集中管护。并联合下发了《乌鲁木齐市零散烈士墓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将零散烈士墓集中迁葬仪式推上日程。

持续跟进监督,整改落地见效

为加快推动工作进展,做好烈士身份核实工作,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做好跟进,专项工作组细化分工逐项落实,对初定迁入烈士陵园的烈士信息摸底核查,积极征求家属意见,确保迁葬入园烈士墓基本资料完善;集中在中华英烈网上进行寻亲申请;协调相关军队单位,查询军区部队所涉烈士档案资料,完善烈士事迹相关信息;组织以“为烈士寻亲·点亮回家路标”为主题的寻亲活动,联系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拓宽寻亲渠道。2023年6月22日,首批烈士遗骨迁葬仪式在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举行,县域12名零散烈士全部迁入烈士陵园。

最深的缅怀是弘扬,最好的纪念是传承。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道路上,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形成办案合力,共同守护英烈忠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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