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11月6日至12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领导和部门等,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二)明确责任目标,抓好整改落实。巡察意见反馈后,市检察院党组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落实举措和推进情况。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举一反三抓落实,整改措施全部由班子成员牵头落实,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三)扎实推进整改,全程跟进督导。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市检察院党组坚持巡察整改从政治上看,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对照提出务实管用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得到整改和推进。建立联络员通报、定期分析研判、对账销号评估等工作制度,紧盯牵头责任部门,督促加快整改,逐条推动落实。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部署有不足,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存在短板
问题1:群众参与检察监督工作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方式日益丰富完善。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监督的成效逐步提高,邀请人民监督员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旁听,监督出庭公诉工作。二是双向沟通机制运行更加高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情况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三是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问题2:发挥听证在调节社会关系、修复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不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市案件听证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均组织开展听证,已覆盖各项检察业务。二是定期通报听证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组织召开两级院检察听证工作推进会,通报听证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听证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作风建设还有差距
问题3:内部监督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二是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强党建引领,深化党建业务融合,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班子成员就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汇报,进一步压实责任。
问题4:廉政教育有缺失。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纳入党支部每月学习和党员日常培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二是用好“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大会、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对相关条例和案件的学习,节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摩庭审。四是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充分发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用,强化日常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
问题5: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组织生活质量。研究制定主题党日活动、群团活动计划,组织开展过“政治生日”、祭扫烈士陵园、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党员教育影片等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开展谈心谈话,参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党日活动。三是落实支部工作考评长效机制。定期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考评,及时发现问题,做好现场指导,各党支部存在的全部问题已经整改销号。
问题6:党务工作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围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增补、党员发展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辅导。二是创新形式。依托“新时代乌检大讲堂”平台,常态化开展练兵比武活动党建擂台赛。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民主生活会。
(四)巡察、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到位,利剑震慑作用还不明显
问题7:巡察整改坚持常态长效不够,没有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定期督察、回头看。巡察整改公开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督促各责任部门严格落实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二是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各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确保每项措施落实落地、每个问题真改实改。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坚持把述责述廉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作为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责任落实的重要方法,抓实抓细述责述廉制度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问题8:以党建服务基层群众有差距。结合检察职能开展“党员双报到”工作不扎实,个别党支部仅少数同志开展活动。
整改进展情况:在职党支部与辖区4个社区党组织联建,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干部在服务社区、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社区党组织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在职党员主动报到,积极主动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结合社区周一升国旗活动、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法律法规、惠民政策等主题宣讲。社区党组织定期征集梳理群众“微心愿”清单,党支部主动认领、全力落实,用心用情用力帮助社区居民实现“微心愿”,持续深化“三学三亮三比”争当先锋行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四、下一步计划
市检察院党组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不断对照检查,加大措施,推动每一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每一个反馈问题清仓见底,进一步巩固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乌鲁木齐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1-2809560;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16号,邮编:830001)。
中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