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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乌鲁木齐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检察工作报告

不忘初心 / 牢记使命

★★★

穆塔力甫·吐尔松检察长在市十七届人大

二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3年1月7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穆塔力甫·吐尔松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




回顾2022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首府检察政治建设抓的紧,业务建设再发力,科技强检亮点多,共办理各类案件16237件,检察监督质效33项指标位居全疆前三,其中15项指标排名全疆第一,整体工作稳步提升。

一、讲政治顾大局,进一步把党的绝对领导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

(一)坚持将政治引领贯穿始终。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结合”“六个坚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分批组织各类学习21次,开展交流研讨,人人发言谈感悟、说心得,做到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上下一体学,确保常学常新、常悟常进。

(二)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重要案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62次。研究制定《中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市院党组各项工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置并主动报告涉检舆情。

(三)坚持将政治要求贯穿始终。树牢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一盘棋思想,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司法办案“不打烊”。构建“抗疫+业务两支队伍”,组建一支抗疫先锋队伍,全市628名检察人员闻令而动,深入一线参与疫情防控;经市委同意,留守一支业务骨干队伍,按照“一体化”办案机制,整合两级院力量合力办案,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持续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民事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线索举报等业务,通过“首府e检通”平台导入案件2640件,做到检察工作不断档。

二、抓中心促发展,进一步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首府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主动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中心工作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精准履职尽责。

(一)全力维护首府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要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让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逐级统一把关,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依法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食品药品、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的惩防力度,批捕829人,起诉1635人。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51人,守护好老年人“钱袋子”。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24件,起诉37人,高质量办理了一批大要案。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4人。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122人、起诉232人。紧盯涉及群众利益的非法集资案件不放松,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60人,在打击的同时,把追赃挽损作为重点,引导侦查机关梳理资金流向、固定涉案财务证据,及时查扣冻结涉案财物累计31.53亿元,有效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积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联合8部门组建乌鲁木齐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为涉案企业把脉体检,帮助企业弥补风险漏洞、安心生产经营,案件涉及税务、非法经营、知识产权等领域,办案量位居全疆第二。

(三)依法保障民生民利。全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批捕39人,不起诉38人,附条件不起诉27人;全面开展“护蕾行动”,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回头看”,就类案提出预防及解决策略,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7人,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认真做好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案件584件、同比增长117%,帮助746名农民工追回1271万元打工钱。提起司法救助85件,向因案致贫、返贫和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33.2万元,让法的温情惠及最需要的群众。

(四)主动作为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涉检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推行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1792件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全部实现件件有回复。开展公开听证532件次,通过是非曲直大家听、有理没理群众评,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将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同步推进,针对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社会问题,及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95件,同比增长192%,其中已回复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有效推动诉源治理、抓源治本。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开发建设“首府e检通”为民服务平台,注册用户达1.6万人,全市在办案件实现办理进度在线实时查询,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该做法被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推广。

三、强监督促公正,进一步在建设法治首府主责主业上求极致强质效

将办案与监督一体推进,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模均位居全疆最前列,以精准监督、高效监督的检察实绩守护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期盼。

(一)刑事检察高质高效。坚持全面监督、注重实效,充分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313人、起诉2449人,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批捕1060人、不起诉890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0.1%,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398件,量刑建议采纳率99.8%。发挥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优势,持续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立案羁押必要性审查727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监督立案、撤案446件,规模位居全疆最前列;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66件,纠正漏捕漏诉129人。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和看守所执法监管工作分别开展法律监督和巡回检察,监督纠正问题874件。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1116件,同比增长215.3%。

(二)民事检察精准精深。坚持夯实基础、专项引领、提升质效,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363件,同比上升144.4%。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171件、提出检察建议998件,同比分别增长390%、565%。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33件,提出检察建议294件,同比分别增长195%、326%。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70件,注重精准监督,提出抗诉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均获法院支持。坚持引导服判息诉,对23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民事检察案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三)行政检察稳扎稳进。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904件,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845件,同比分别增长147%、184%,其中,聚焦自然资源、劳动者权益保护、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防范非法集资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促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等方式促进案结事了政和。2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案例,5件入选全疆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在全国报道并推广,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四)公益诉讼势头良好。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705件,立案1627件,其中,新领域案件705件,同比增长279%;提起公益诉讼12件,提出检察建议1366件,被监督单位诉前整改率100%。督促整改药店违规经营处方药、药品过期等问题,促使职能部门启动食品药品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办理,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64亿元。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开展五年来的工作成效并接受人大代表询问,得到了人大代表充分肯定。

四、谋发展重自强,进一步提升首府检察队伍素质

坚持严管厚爱、强基固本,全面深化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切实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把抓紧抓牢党的建设放在第一位。持续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检察管理、检察队伍一体建设,党建工作案例《“党建红”引领“检察蓝”联动护航民生民利》被评为全疆检察机关十佳案例。建立跨行业党建业务共建机制,与乌鲁木齐军事检察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检军同行”党建业务融合共建协议》,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二)把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四风”整治。深化民主决策和“三个规定”落实,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主动填报已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行动自觉。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明纪活动,引导干警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

(三)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逐步完善青年人才更替使用和梯次建设,推动一批年富力强的干警走上领导岗位。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选派基层院6名业务骨干赴北京市检察机关跟班学习,实现双向交流互动模式。2份法律文书被评为全国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7件典型案例被选树为全国、全疆典型并予推广,13篇论文入选第二届“天山论检”并获奖,典型案例数、论文获奖数位居全疆第一。

五、自觉接受制约监督,进一步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受监督”的理念,始终把检察权置于各方面制约监督之下。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认真落实意见要求。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常态化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让监督更直接更深入。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检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专项监督等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9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31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全面了解检察工作。充分运用“两微两端”动态发布检察信息,让首府检察走进群众,让群众了解首府检察。

(三)自觉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围绕主动监督履职,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引导检察官提升办案素养。常态化开展程序监督、数据监督和案件质量评查,反向审查倒逼提升办案质效。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657次,接受案件信息查询712次。



首府检察各项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忱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是:一是服务保障首府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营造双赢共赢多赢监督环境、提升法律监督刚性上需更主动作为;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2023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引领全疆、示范全疆”的工作目标推动首府检察高质量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政治站位上实现新提升。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守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部署要求,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紧紧围绕首府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作出新贡献。

把握好党的二十大关于治理水平、治理体系、治理效能的重要部署,把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疆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深入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强化检察为民,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首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持续强化检察监督,在履职尽责上展现新业绩。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在监督能力上下功夫,在监督效果上见真章,全面提升首府检察工作水平。

四是坚持筑牢首府检察发展根基,在强化素能上积蓄新动能。

把高素质、专业化作为建设目标,在人才兴检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不懈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锻造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检察铁军”。

新的一年,首府检察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踔厉奋发争一流、埋头苦干创佳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府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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