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中心工作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精准履职尽责。
(一)全力维护首府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要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让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逐级统一把关,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依法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食品药品、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的惩防力度,批捕829人,起诉1635人。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51人,守护好老年人“钱袋子”。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24件,起诉37人,高质量办理了一批大要案。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4人。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122人、起诉232人。紧盯涉及群众利益的非法集资案件不放松,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60人,在打击的同时,把追赃挽损作为重点,引导侦查机关梳理资金流向、固定涉案财务证据,及时查扣冻结涉案财物累计31.53亿元,有效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积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联合8部门组建乌鲁木齐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为涉案企业把脉体检,帮助企业弥补风险漏洞、安心生产经营,案件涉及税务、非法经营、知识产权等领域,办案量位居全疆第二。
(三)依法保障民生民利。全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批捕39人,不起诉38人,附条件不起诉27人;全面开展“护蕾行动”,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回头看”,就类案提出预防及解决策略,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7人,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认真做好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案件584件、同比增长117%,帮助746名农民工追回1271万元打工钱。提起司法救助85件,向因案致贫、返贫和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33.2万元,让法的温情惠及最需要的群众。
(四)主动作为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涉检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推行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1792件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全部实现件件有回复。开展公开听证532件次,通过是非曲直大家听、有理没理群众评,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将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同步推进,针对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社会问题,及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95件,同比增长192%,其中已回复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有效推动诉源治理、抓源治本。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开发建设“首府e检通”为民服务平台,注册用户达1.6万人,全市在办案件实现办理进度在线实时查询,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该做法被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