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埋忠骨,浩气励后人。3月30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前往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扫活动,纪念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新中国成立、新疆和平解放而英勇牺牲的革命烈士,深切缅怀先烈的丰功伟绩,弘扬传承先烈的崇高精神,激励全院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奋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01
奏唱国歌
02
向革命烈士默哀
03
重温入党誓词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王建军在讲话中指出,任何民族和国家如果没有英雄人物所代表的价值追求,就不可能有自己的精神坐标和前进力量。革命先烈虽已远去,但他们永远是中华民族最闪亮的坐标,每一方纪念碑、每一座烈士墓、每一段英雄史都是永不熄灭的火炬,赋予我们强大的精神力量。铭记历史,是最好的致敬;接力前行,是最好的纪念。全体检察干警要继承先烈遗志,赓续红色血脉,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留下许党报国的奋斗足迹,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
04
瞻仰烈士墓
05
参观云杉馆
清明
06
参观烈士事迹陈列馆
07
瞻仰公安英烈纪念碑
一寸山河一寸血 一抔热土一抔魂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
是因为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
历史不会忘记他们
我们不能忘记他们
他们是我们心中永远的丰碑
版权所有: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16号 电话:0991-8522416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