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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忠魂 强素质 塑形象】以能动履职守护“英烈红”“国防绿”
时间:2023-04-07  作者:  新闻来源:乌鲁木齐检察  【字号: | |

4月4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军事检察院、乌鲁木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座谈会,主要就深化“检军同行”党建业务融合,提升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维护英烈尊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等工作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晗,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宏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云刚出席会议。

为深入落实“检军同行”共建目标,去年以来,乌鲁木齐军地检察机关与市、区两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就零散烈士墓保护开展多次联合勘查行动,工作人员在走访中发现,我市共有20余处零散烈士墓尚未集中保护,需要进一步进行规范化管理。对此,军地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研究制定《乌鲁木齐市零散烈士墓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在获得市政府财政拨款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推动零散烈士墓迁移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科长郭军介绍,目前,已完成烈士寻亲、墓碑立文等程序,所有迁移工作将于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届时全市21座零散烈士墓将全部迁入市烈士陵园进行集中保护。

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王晓科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乌鲁木齐军地检察机关先后共同开展了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群体医疗、交通优待权益保障为重点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办案组实地走访了全市多家公立医疗机构、客运站、地铁站等场所,就有关部门未依法落实医疗和交通出行优待政策的情形进行证据固定,在此基础上共同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全面履行涉军群体医疗和交通优待权益的职责,在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并向军地检察机关及时反馈情况。在今后工作中,希望三方在围绕全面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定期对英烈权益保护及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进行“回头看”工作中进行更加全面与深入的协作,让所有涉军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晗指出,自去年6月三方建立“检军同行”党建业务融合共建机制以来,通过强化党建引领,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在捍卫英雄烈士权益、保障军人群体地位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该共建工作十分有意义。下一步,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深入推进“党建+业务”交流,全面落实共建目标,共创“检军同行”党建业务融合品牌,依法能动履职守护“英烈红”“国防绿”,为助力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贡献检察力量。

当日,三方及有关单位在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开展“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系列活动。该活动由乌鲁木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办,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承办,是检军党建业务共建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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