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一司法会计鉴定报告审查尺度,提高办理刑事案件业务能力水平,以共学促共识,凝聚工作合力,提升案件办理工作质效。近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牵头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监察机关、法院、公安机关开展司法会计审查为主题的业务专题同堂培训。本次培训邀请了原全国检察机关司法会计专业指导小组组长、全国检察机关讲师团成员、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调研员),现任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司法会计学研究所首席专家于朝教授授课,全市80余名条线领导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在培训中,于朝老师以《刑事诉讼案件的司法会计对策》为题,结合刑事案件办理中常见的证据类型,通过理论介绍,释明定义、典型案例、分析判例中常见错误等,从财务事实与会计事实及相关证据的分辨、鉴定意见与含有结论性意见的书证的区别、结论性证据审查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解适用、鉴定意见审查中常见问题、审查司法会计鉴定方法等多个方面,进行专题授课答疑解惑。
与会同志围绕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司法审计报告和价格认定报告的证据属性、证明力大小、如何审查运用上述证据等司法实务中的困惑及热点、难点问题,向于朝教授不断请教提问,通过学习和互动交流,大家纷纷表示获益匪浅,今后对司法会计鉴定有更深的认识,为今后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和经验参考。
下一步,全市刑事检察部门将以同堂培训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监察调查、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工作协调配合,提高司法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以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通过强素质、提能力为保障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