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全市检察干警牢固树立依宪履职、依法用权观念,12月2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新时代乌检大讲堂”第十四讲,邀请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郭建勇副教授以“学习宪法 树立宪法权威”为题作专题讲座,市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穆塔力甫·吐尔松作专题宣讲,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参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一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要坚定不移捍卫宪法确定的党的领导地位,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坚持宪法确立的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做实诉讼中的人权保障、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要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三要充分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始终坚持宪法定位,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加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穆塔力甫·吐尔松检察长强调,全市两级院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以多种形式加强以案普法,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推动“宪法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