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提升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党建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5月21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张晗主持培训会并授课,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委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张晗主任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党支部的设置、基本任务及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党务工作者明晰党务工作流程、提升业务水平。
培训会后,张晗主任对进一步加强市院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加强政治建设。各党支部要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强化支部组织力。各党支部要规范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党员日常管理等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不断深化“五个好”党支部创建、建设“四个合格”党员队伍,深入推进“四个走在前列”示范引领行动,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自治区创建“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机关党支部基本标准》,查找不足,接续努力,选树更多的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三要持续服务大局。各党支部要在扎实做好日常党建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提炼总结自身工作亮点,扎实推进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双提升,努力打造“党建+检察业务+服务社会大局”的工作新格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本次培训会针对性强,参加培训的党务干部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对如何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更明确的标准,增强了做好党务工作的信心和动力。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为乌鲁木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