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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察: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3-02-27  作者:  新闻来源:新疆检察  【字号: | |

一、刑事检察办案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927人,同比下降33.5%;不捕6121人,同比上升4.4%,不捕率25.5%,同比增加7.6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47731人,同比下降17.6%;共决定起诉32149人,同比下降27.9%;决定不起诉12195人,同比上升39.5%,不起诉率27.5%,同比增加11.1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0%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数的95%以上。

(三)刑事检察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541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515件,占监督数的98.3%。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185件次,同比上升94.6%;已纠正7172件次,监督采纳率99.8%,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49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32件,占审结总数的71.1%,同比增加17.1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55件次,同比上升13.7%;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555件,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案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案件,书面提出纠正意见440人,同期被监督单位采纳监督意见515人。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543件,采纳率100%。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1件31人,同期法院作出相关生效判决13人,均为有罪判决。

二、民事检察办案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审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39件,提出监督意见200件,同比上升37.9%,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7件,同比上升1.1倍,提出抗诉43件,抗诉改变率95%。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742件,法院同期采纳2744件,采纳率100%,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380件,法院同期采纳4377件,采纳率99.9%,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2427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674件,占69%。

三、行政检察办案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2件,在审结的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中共提出监督意见22件,同期法院采纳监督意见21件,监督意见采纳率在85%以上。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59件,同比上升2.4%,法院同期采纳559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75件,同比上升15.5%,法院同期采纳983件。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75件,其中领导干部包案化解106件,占比60.8%。

四、公益诉讼办案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同比上升9.6%。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364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8689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7783件,同比上升3.2%,诉前整改到位率为99.9%。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34件,同比上升76.3%。法院同期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四)办案效果。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办案共挽回、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草原、湿地9.1万亩,同比上升5.3倍;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413.1亩,同比上升14.9%;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4.7万吨;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4157.8公斤、销售假药和走私药品42种;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7亿元,同比上升3.8倍;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00万元。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0人,不捕418人,不捕率为61.7%,同比增加17.3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36.2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656人,不起诉605人,不起诉率48%,同比增加13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20.5个百分点。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64人,占审结数的20.8%,同比减少8.6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159人。

(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情况。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宣讲1879次,其中法制进校园1453次,法治进机关、单位、社区、乡村373次。举办法治讲座3505场次,开展现场法律咨询1731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7060件,同比下降28.6%。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57件,同比下降13.6%;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149件,同比下降19.5%。受理刑事赔偿申请3件,同比下降75%,同期决定刑事赔偿2件。受理司法救助1273件,同比上升24.3%,实际救助1745人,同比上升26.3%,发放救助金1719.273万元,同比上升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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